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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3:36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信子的,必得永遠的生命;不信子的,不得見生命,反有天主的怒,止在他身上。」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上帝的烈怒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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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信子的人擁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但見不到生命,反而遭受上帝的忿怒。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 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信從子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但是不肯信從子的人,見不到生命,而且神的震怒也停留在他身上。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約翰福音 3:36
38 交叉參考  

然後這些人,就去受永遠的刑罰,那義人們,卻去享永遠的生命。」


凡信而領洗的,必得自救;不信的必要定罪受罰。


因為我的眼看見了你的救贖,


將來萬民必要看見天主的救贖。」


凡接待他,信他的名字的,他就賜給他們權能,得成天主的子女。


我給他們永遠的生命,他們將來永遠不死;誰也不能從我手裏奪去他們。


耶穌答說:「我實實告訴你:人非再生,不能見天主的國。」


收割的,領受工價,積蓄糧食為常生,好叫那種地的,和那收割的,一同喜樂。


「我實實告訴你們:誰聽我的話,又信打發我來的(父),這人必有常生,不受審判,乃是脫了死亡,入於生活了。


就如生活之父,打發我來,我就因着父生活;那吃我的人,也是一樣,他要因着我生活。


我實實告訴你們:誰若遵守我的話,就永遠不死。」


但那不信從的猶太人,就挑唆外教人,搖動他們的心,叫他們惱怒弟兄。


因為法律招怒,那裏沒有法律,那裏也沒有罪愆。


基督為我們死了。所以如今,我們既因着他的血復義,就更要賴着他,脫免永遠的怒。


所以如今,為在耶穌   基督的人,就是不按肉身而行的人,就無罪可定了。


那靠着遵行法律的,都是被咒恨的,因為經上記載說:「凡不恆心遵行律書上所載的那一切事的,都是被咒恨的。」


不要叫人用虛妄的話,欺哄你們;因為天主的義怒,必要為這些事,降罰那些悖逆之子。


也等候他的聖子從天降來,就是耶穌,天主叫他從死人中復活,救我們脫免將來的震怒。


因為天主沒有預定我們歸于震怒;乃是預定我們,藉着我等主耶穌   基督,得沾救恩。


何況人踐踏天主聖子,輕慢結約的血呢?這血就是叫他受聖的血,他以為是俗常的;又侮辱施恩寵的聖神,你們想他該受怎樣更重的刑罰呢?


我們若輕忽這樣大的救恩,怎能免得不受罰呢?這救恩是起初主親自傳授的;以後聽見他的人,確確實實的傳給我們;


天主是向什麼人發誓,不容他們進自己的安所呢?不是向那些不信的人麼?


可見,他們沒有得入安所,是因為他們不肯信的緣故。


至于那些怯懦的,不信服的,可憎惡的,殺人的,犯姦的,行邪法的,拜邪像的,及凡說謊言的,他們的下落,是在燒硫磺的烈火坑裏,這是第二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