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3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輕信重律之愚 1 無知的加拉達人,耶穌 基督已經明明畫在你們眼前,彷彿是(在你們當中),釘在十字架的,是誰又迷惑了你們,(叫你們不信真道)呢? 2 我只願意問你們一件事:你們領了聖神,是因着遵行法律呢?是因着順聽信德呢? 3 你們就這樣無知麼?既靠着聖神起了首,如今要靠着肉身結尾麼? 4 你們就白白的受了那些難為麼?果然白白的麼? 5 那賞給你們聖神,又在你們當中行聖跡的,是因着遵行法律呢?是因着順聽信德呢? 聖祖因信復義之表 6 如同(經上記載說):「亞巴郎信了天主,這就算為他的義德。」 7 所以你們應當承認:靠着信德的人,才是亞巴郎的子孫。 8 故此聖經預見天主要因着信德使外邦人復義,就早告訴了亞巴郎這個福音,說:「萬民都要因着你,得降福。」 9 看來,是靠着信德的人,才得與有信德的亞巴郎同蒙降福。 10 那靠着遵行法律的,都是被咒恨的,因為經上記載說:「凡不恆心遵行律書上所載的那一切事的,都是被咒恨的。」 11 沒有一個人,靠着法律,可以在天主前復義,本是顯明的事,因為(經上說):「義人靠着信德生活。」 12 然而法律不靠着信德;但說:「誰守了法律,就必因此生活。」 13 基督既為我們當了咒恨,就把我們從法律的咒恨裏贖出來,因為記載說:「凡懸在木上的,都是被咒恨的。」 14 叫亞巴郎的降福,因耶穌 基督,並及於外邦人,使我們因着信德,得領所許的聖神。 恩許在法律之前 15 弟兄們,即便是人(立)的約,只要立的妥當,就沒有人敢廢棄,敢加添,我這是按人事說的。 16 天主恩許的話,本是向亞巴郎,及他後人說的。但沒有說:「他後人們」,似乎指着多人,卻如同指着一個人,說:「你那個後人,」就是基督。 17 我說這個:天主既妥妥當當的立了約,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法律,不能把他廢了,至于叫恩許的話,成了虛的。 18 如果那產業,是因着法律得的,就不是從恩許來的。到底天主乃是因着恩許,把那產業賜給了亞巴郎。 法律終向 19 既是這樣,為什麼有法律呢?是為犯罪加添的,直至受恩許的那位後人來到(為止,)也是由天神,藉着中人的手宣布的。 20 但中人不是一方面的中人,天主卻只一個。 21 這樣說來,法律是相反天主恩許的麼?斷乎不然!如果給的法律,能夠叫人得生命,義德就是從法律來的。 22 但聖經把萬物都圈禁在罪惡裏,使所許之恩,因着信耶穌 基督,就歸於相信的人。 信人脫法律之約束 23 但信德未來以前,我們被圈禁看守在法律之下,直到那信德顯明出來。 24 看來,法律是我們的蒙師,引我們歸于基督,使我們因信復義。 25 到底幾時信德來到,我們就不在蒙師權下了。 26 因為你們因着信耶穌 基督,都是天主的兒女。 27 所以凡你們因着領洗歸于基督的人,就都穿上基督了。 28 並不分別是猶太人,是外邦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是男是女;因為一總的人,在耶穌 基督內,都成了一個人。 29 你們既是基督的,也就是亞巴郎的後人,是按恩許,承受產業的人。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22) by Joseph Hsiao (1855-192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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