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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9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19 既是這樣,為什麼有法律呢?是為犯罪加添的,直至受恩許的那位後人來到(為止,)也是由天神,藉着中人的手宣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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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9 那麼,為什麼會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增設的,一直存到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臨。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保頒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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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9 那麼,為甚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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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9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過犯的緣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應許的後裔來臨;律法是藉著天使,通過中保的手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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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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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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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9
31 交叉參考  

亞巴郎說:他們若不聽梅瑟及先知,就是有一個從死人中復活的,他們也是不信。」


因為法律,是由梅瑟頒給的;聖寵及真理,卻是從耶穌   基督來的。


我若沒有來,也沒有給他們說,他們可以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辭的了。


就是他,當先在曠野聚集的百姓當中,在西奈山上同天神在一齊,天神同他說話。他也同我們的祖宗在一齊;他領受了生命的聖言,傳給我們。


天神所傳授的法律,你們受下,也不遵守。」


因為在天主臺前,不是聽法律的為義人,乃是守法律的為義人。


因為法律招怒,那裏沒有法律,那裏也沒有罪愆。


天主恩許的話,本是向亞巴郎,及他後人說的。但沒有說:「他後人們」,似乎指着多人,卻如同指着一個人,說:「你那個後人,」就是基督。


因為那由天神傳報的話,還是定而不移的;至于一總犯法的,背命的,都受了應當受的報答。


我們所說的將來的世界,天主本沒有把他交給天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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