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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9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原來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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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其實,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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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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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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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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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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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2:19
28 交叉參考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但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漲溢,但罪因在那裏漲溢,恩典在那裏就更加豐富了。


這樣,你們也要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罪因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斷乎不可!我們這向罪因死了的人,豈可仍在其中生活呢?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肉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對於律法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因和死亡的律法了。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對於猶太人,我便成為像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對於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卻像在律法以下,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並且祂替眾人死,要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以及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在信仰裏活,就是神兒子的信仰裏活着;祂愛了我,甚而為我捨了自己。


原來凡由於行律法的人都是被咒詛的:因為有所記載:『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被咒詛!』


這樣看來,律法是我們的蒙師,引我們歸於基督,好叫我們由於信仰斷為公正。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耀,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此,世界對我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對世界亦然。


你們既然與基督同死,就脫離了世界的元素;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以及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裏面。


祂曾替我們死了,叫我們無論是醒着,是睡覺,都與祂同活。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為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不法性態,又為自己潔淨我們,特作祂的子民,熱心去作各樣善工。○


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脫離死亡形態的工作,為要事奉活神麼?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對於罪孽死了,就歸於公道正義可以活着;你們因着祂的創傷就得了醫治。


原來為此也曾有福音傳與死人,叫他們在肉體按着人可以受審判,卻在靈裏按着神可以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