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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9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我因律法,就對律法死了,好叫我對上帝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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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其實,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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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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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2:19
28 交叉參考  

因為律法的效用,就是刑罰;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律法加進來,就叫過犯顯多,可是罪既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這樣,你們在於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在於基督耶穌,卻是對上帝而活的。


罪不能再主管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以下,乃是在恩典以下。


斷乎不可:我們這對於罪而死的人,豈可仍舊生活在罪裏呢?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靈界的:但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被賣給罪了。


我的弟兄們!照這樣,你們憑著基督的身體,對於律法已經死了;好歸於別人,就是那位從死裏復活的,使得我們結果子歸給上帝。


因為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從罪和死的律法中解放了我。


所以你們無論吃喝,無論作甚麼,總要成就上帝的榮耀。


對猶太人,我就像猶太人,為的要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我雖是自由的,還要像律法以下的人,為的要得那律法以下的人;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要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乃是為那替他死而復活的生活。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頭活著的: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活在信裏的,就是信上帝的兒子,他是愛我,已經為我交付了他自己。


凡是本於律法的行為,都是被咒詛的:因為聖經記著說:『凡不恆心遵守律法所載一切當行的事,就被咒詛。』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蒙師,引我們歸於基督,使我們因信得稱為義。


但是憑我絕沒有可誇的:可誇的只有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的十字架。因此,世界對於我,是已經釘十字架;我對於世界,也是如此。


你們既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蒙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生活,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


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是醒是睡,都與他同活。


他為我們犧牲自己,要把我們從一切罪惡裏贖出來,特為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善工。


何況基督憑著永在的聖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上帝呢!他的血不更能除去你們的死行,潔淨你們的良心,使得你們事奉那位永活的上帝麼?


他親身承當我們的罪在木頭上,叫我們得以向罪而死,向義而活,因著他的傷痕,你們得了醫治。


為此,福音也傳給死人,叫他們像活人按肉體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憑著上帝而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