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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8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再去建造,這就表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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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8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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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8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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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8 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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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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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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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8
9 交叉參考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照愛心而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了,你不可因食物敗壞了他。


你如果行律法,割禮自然有益;你如果犯律法,你的割禮,也算不得割禮了。


我今日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表明了上帝的義,』可以怎麼說呢?上帝降忿怒,這豈不是上帝的不義麼?


我不辜負上帝的恩:如果義是憑著律法,那麼,基督死,就是徒然的。


弟兄們!我若仍舊宣傳割禮,為何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的阻礙就沒有了。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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