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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0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10 凡是本於律法的行為,都是被咒詛的:因為聖經記著說:『凡不恆心遵守律法所載一切當行的事,就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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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0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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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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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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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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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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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0
18 交叉參考  

王又對那在左邊的說:你們這些被咒詛的人,要離開我,往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因為律法的效用,就是刑罰;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因為罪所賺的就是死;惟有上帝在於我主基督耶穌的恩賜,乃是永生。


原來肉體所思念的,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


那刻在石版上叫人死的制度,既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不能望著摩西臉上的那種漸要消滅的榮光;


既然知道人得著義,不是本於律法的行為,乃是憑著基督耶穌的信,所以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叫我們因信基督得著義,不是出於律法的行為:因為凡肉體,沒有一個本於律法的行為能得著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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