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同死同活) ( 6:1-11 ) 1 既是這樣,可怎麼說呢?我們可以留戀在罪裏,叫恩典加多麼? 2 斷乎不可:我們這對於罪而死的人,豈可仍舊生活在罪裏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歸於他的死受洗的麼? 4 所以既歸於他死的洗禮,和他同葬,就叫我們的舉動,成為生活的新形狀,像基督憑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5 我們既然在他死的形狀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一同被釘,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7 因為這樣死的人,是已經脫罪得義了。 8 若我們既和基督同死,我們深信也要和他同活: 9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必不再死;死也不能再主管他了。 10 他死,只一次,是為罪死的;他活,卻是對於上帝而活的。 11 這樣,你們在於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在於基督耶穌,卻是對上帝而活的。 (義的奴僕) ( 6:12-23 ) 12 所以不要容罪統制你們這帶死的身體,以致順從他的私慾; 13 也不要獻肢體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生的人,獻自己給上帝,叫肢體對上帝作義的器具。 14 罪不能再主管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以下,乃是在恩典以下。 15 這怎樣呢?我們既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不是的! 16 豈不知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致取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 要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過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所傳給你們那教訓的模範。 18 得以從罪裏被釋放,就成為義的奴僕了。 19 我體諒你們肉身的軟弱,現在就著人事說:你們從前,把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在當把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成為聖善。 20 因為素常作罪的奴僕,在義上就不受約束。 21 你們從前所做現今以為羞恥的事,到底有甚麼結果呢?那等事的終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解放,作上帝的奴僕,就得著聖善的結果,這終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所賺的就是死;惟有上帝在於我主基督耶穌的恩賜,乃是永生。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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