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四、與神和好 ( 5:1—6:23 ) 1 所以我們既本乎信,得成為義人,就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得與上帝和解了; 2 而且因信蒙了引進,得以站在這恩典當中;並在上帝所賜榮耀的盼望上,我們就有可誇了: 3 不獨這樣,就是在諸般困苦之中,也是可誇的: 4 因為曉得困苦成功忍耐;忍耐成功經練;經練成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灰心:因為上帝的愛,藉著那賜給我們的聖靈,灌注在我們的心裏。 6 當我們無力的時候,基督就按著日期,替我們這不虔者受死。 7 替義人死,是難有的;替善人死,或者有肯受的。 8 惟有基督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替我們受死,上帝愛我們的心,就在此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在他的血裏得成為義人,就更能靠他得救,脫離忿怒。 10 因為當我們還在可恨的時候,因靠著他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就更能在他兒子的生命裏得救; 11 不獨是這樣,既然憑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得以和好,也就在上帝為可誇的了。 12 這就恰如罪是憑著一個人入了世界,因罪而有死。如此,死就臨到一切的人:因為一切人是犯了罪的。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律法未曾設立,罪也不算是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就是沒有同亞當犯一樣罪的,也都是受了死的統轄,亞當乃是那一位後來的模型。 15 可是過犯不如恩賜:既因一個人的過犯,眾人都有死亡,何況上帝因基督耶穌一人所賜的恩,不更要多加給眾人麼? 16 一人犯的罪,也不如恩賜大:因為一個人有罪,眾人都被定死罪,罪人也就因蒙恩賜,得免許多的罪。 17 既因一個人的過犯,人都受死的統轄,何況那些蒙恩成義的,不更要因基督耶穌一人在生命中而受統轄麼? 18 這樣看來,因為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為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要成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悖逆,眾人都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順從,眾人也都成為義人。 20 律法加進來,就叫過犯顯多,可是罪既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總而言之:罪既藉著死統轄了世人,如此,恩典也憑著義統轄了世人,因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得入永生。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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