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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2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就是上帝的義,因著基督耶穌的信仰,歸給凡相信的人,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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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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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就是 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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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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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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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的人。這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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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羅馬書 3:22
30 交叉參考  

他父親卻對僕人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的手上;把鞋子穿在他的腳上;


聖靈吩咐我同他們去,一點不要遲疑,陪著我去的,還有這六位弟兄:我們都進了那人的家裏。


又因他們相信,就潔淨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因為我們信他的名,他就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個人強健了:正是憑主而得的信心,叫這個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得痊愈的。


因為上帝的義,是由信入信,在此就顯明了。如聖經上所記:『由信而得生的,便是義人。』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人同是一位主,主也厚待一切呼求 他的人。


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凡信他的,都歸入義。


所以你這判斷人的!你也是無可推諉:你在何事上判斷了別人,正是在何事上判斷了自己:因為你所判斷的,正是自己所行的。


既是一位, 他因猶太人的信,認猶太人為義,也就因外邦人的信,認外邦人為義。


所以人因信承受上帝的恩,叫所應許的,定然歸於眾子孫;不但歸於那守律法的,也是歸於有亞伯拉罕信心的。


所以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沒有一個受處分的了。


這樣可怎麼說呢?那外邦人本來沒有追求義,反倒得了義,這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皆受了一位聖靈的洗,歸於一個身體,也都在一位聖靈裏受了澆灌。


叫你高過人的是那個呢?你有甚麼不是蒙過恩的呢?既是蒙過恩的,為甚麼自誇,像是自己本有的呢?


既然知道人得著義,不是本於律法的行為,乃是憑著基督耶穌的信,所以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叫我們因信基督得著義,不是出於律法的行為:因為凡肉體,沒有一個本於律法的行為能得著義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頭活著的: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活在信裏的,就是信上帝的兒子,他是愛我,已經為我交付了他自己。


但聖經把一切都限定在罪裏,叫所應許的,因信基督耶穌,就賜給那些信的人。


並不分是猶太人,是希拉人,是自主的,是為奴的,是男的,是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合而為一了。


我們因信耶穌,就靠著他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進到上帝面前。


這樣,我的義不是在於律法,乃是因信基督,就是那因信從上帝而來的義:


這等人並不分希拉人,猶太人,割禮不割禮,是化外,是夷狄,是為奴的,自主的,惟基督統括一切,又在各人之內。


這就正合了聖經的話:『亞伯拉罕信上帝就算是他的義;』並且『他得稱為上帝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