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悔改的比喻 ( 15:1—16:13 ) 1 稅吏和罪惡人,常接近耶穌聽講。 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嘟噥說:「這個人接待罪惡人,又和他們同吃咧……」 (亡羊) ( 15:3-7 ) 3 耶穌就用以下的比方對他們說: 4 「你們當中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那九十九隻羊留在野地,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5 找着了,就歡歡喜喜的,把牠扛在肩背上回到家裏, 6 請朋友鄰舍來,說:我失去的那隻羊,找著了,你們可以和我一同快樂阿! 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惡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因他快樂,比為那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快樂更大。」 (失錢) ( 15:8-10 ) 8 又說:「一個婦人,有十塊錢,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房間,細細的找,直到找著麼? 9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說:我失落的那塊錢找著了,你們可以和我一同快樂阿! 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惡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快樂。」 (浪子) ( 15:11-32 ) 11 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罷!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不多日子,小兒子把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放蕩浪費。 14 家業既耗盡了,那地方大遭荒年,他就窮困起來了。 15 於是投靠本地住戶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吃的荳莢充飢:卻還沒有人給他。 17 及至他反悔過來,就說:我父親有許多雇工的,食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麼? 18 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裏去,說:父親!我在你面前得罪了天: 19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了,把我當作雇工的罷! 20 於是起身往他父親那裏去,離家還遠,他父親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的與他親嘴。 21 兒子對他說:父親!我在你面前得罪了天: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了。 22 他父親卻對僕人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的手上;把鞋子穿在他的腳上; 23 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殺,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了又活;失了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 當時大兒子正在田裏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 26 就叫了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 僕人說:你兄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難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就把肥牛犢子宰了。 28 大兒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沒有違背你的命;你倒沒有給我一隻小羊,叫我得和朋友快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接交娼妓,耗盡了你的家產,他方才回來,你就為他宰肥牛犢子。…… 31 父親說:我的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你這個兄弟,是死了又活;失了又得的:所以我們歡喜快樂是理當的。」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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