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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9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豈不知我因法律而死於法律,為了僅僅生活於天主,我與基督同被釘於十字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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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其實,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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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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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2:19
28 交叉參考  

因為法律招惹天主憤怒;在沒有法律以前,也就沒有違反法律的罪。


天主定了法律僅僅是為了增多罪惡;但是在罪惡增多的地方,恩寵也更為增多;


你們同樣要把自己視為死於罪惡,並因着基督   耶穌而生活於天主的人。


罪惡在你們身上不許再有權柄;因為你們不再在法律管轄之下,卻在恩寵管轄之下。


斷然不是!我們這些死於罪惡的人,怎樣還要度罪惡的生活呢?


我們知道法律是神聖的,我卻是偏於慾情的、被賣給罪惡作奴隸的人。


同樣我的弟兄們,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死於法律了,使你們屬於另一位,就是自死者中復活的那位,使你們為天主結出果子來。


因為使人生活於基督   耶穌聖神的法律也使你脫免了罪惡和死亡的法律。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或作什麼事,都要為榮耀天主而作。


和猶太人在一起,我就做猶太人,為了獲得猶太人;


基督為眾人死了,使活的人不再以自己為目的生活而以替他們死亡和復活的那一位為目的。


所以活着的不是我了,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雖然我現在還度着肉體的生活,而同時因着信天主子度高尚的生活。祂愛了我,並為我犧牲了自己的性命。


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都是受咒棄的;因為經上記着:「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是可咒棄的」。


法律曾是我們的導師,為了基督而教育了我們,使我們藉着信祂獲得成義。


至於我呢!除了藉着我等主耶穌   基督的十字架以外,恨不得我永不自誇;因為在耶穌的十字架上,世界是為我被釘的,我是為世界被釘的。


如果你們由於領洗,實在和基督一齊死了,脫離了世俗的原素,為什麼還接受世俗的教義,好像你們還在世俗內活着?


你們的確死了,卻和基督一起在天主內具有看不見的生命。


祂為我們死亡了,使我們或活或死都與祂一起生活。


祂為我們犧牲了自己,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洗潔我們,使我們作祂的子民,熱心行善。


將自己作無玷的犧牲,藉着永生的聖神奉獻於天主的基督聖血,豈不更能使我們的良心潔淨,脫離一切使人喪亡的行為,更完美地事奉永生的天主嗎?


祂在木架上親身擔負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死於罪惡,復活於正義;「祂的傷使你們痊愈」。


因此耶穌也向死者宣講了福音,使他們即便有人給他們的身體定了死刑,卻按照靈魂,在天主臺前永遠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