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加拉太書 3:10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10 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都是受咒棄的;因為經上記着:「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是可咒棄的」。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0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

參見章節 複製

新譯本

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參見章節 複製

中文標準譯本

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參見章節 複製




加拉太書 3:10
18 交叉參考  

於是君王也要對立在祂左邊的說:『你們這可咒罵的人哪!離開我,到永世的火裏去罷!這本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


因為法律招惹天主憤怒;在沒有法律以前,也就沒有違反法律的罪。


因為罪惡的報賞是死亡,天主的恩賜卻是在我等主基督   耶穌內的永生。


由此可知,肉慾的嗜好,是反對天主的,不服從天主的法律,也不能服從。


如果死亡的約,和它刻在石板上的文字,獲得這樣大的榮耀,使以色列人不能注視梅瑟的面目,不能忍受它那暫時的光輝,


我們很知道人的成義,不是由於奉行法律,而是由於信耶穌   基督;我們自己就信了基督   耶穌,為了由於信祂,不是由於奉行法律,而獲得成義;因為沒有人由於奉行法律獲得成義。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