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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7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哥林多前書 7

(夫妻待遇)
( 7:1-16 )

1 為了你們信上所寫的,我說人以不近女為美。

2 但為了淫亂的原故,男人當各有他的妻子;女子也當有她的丈夫。

3 丈夫當以合宜的情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是如此。

4 妻子的本身不能自專,乃在丈夫;丈夫的本身也不能自專,乃在妻子。

5 彼此不可拒絕,除非兩下同意,暫時分住,為要專心禱告,但以後仍要同住,免得撒但趁你們不能自制,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容許的,不是命令的。

7 我願眾人都像我一樣:但是各人從上帝領受的恩賜不同,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你們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要常像我就好。

9 若不能約束自己,就當嫁娶,與其慾火內燒,就不如嫁娶了。

10 對於那已經嫁娶的,我要吩咐(不是我,乃是主,)說:妻子不可離棄丈夫。

11 若是已經離開了,卻不可另嫁,或是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丟棄妻子。

12 我對你們其餘的說:(不是主說,)倘若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婦人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可因著妻子算是歸主的;(原文聖下同)並且不信的妻子,也可因著丈夫算是歸主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算歸於主;但他們現今卻是歸於主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隨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情形,都不被拘束:但上帝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

16 因為你這作妻子的,焉知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焉知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社會倫理)
( 7:17-40 )

17 但是各人要照著主所安排的:上帝怎樣選召各人,就照怎樣而行。我所吩咐各教會的,也是這樣。

18 人既受了割禮蒙召,就不要廢割禮;沒有受割禮,若已經蒙召,就不要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著。

21 你們作奴僕蒙召的麼?不要過慮:若能得自由,就更好了。

22 因為作奴僕的蒙主所召,就是主所釋放的:照樣,自由的人蒙召,也就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被重價買來的,不要成了世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著。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奉主的命:但我既蒙憐恤,能作忠心的僕人,就表示自己的意見

26 據我看較好的辦法,人因現在的艱難,就不如照舊才好。

27 你既有妻子連累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連累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只是這等人在肉體上,必受苦難:我卻為你們可惜。

29 弟兄們!我再說:時候短少了,所以從今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買辦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享用世物的,要像不享用的:因為這世界的局勢,快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蒙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得妻子的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不同,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歸主;已經結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並非攏絡你們,乃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事主專心,沒有連累。

36 若有人怕待他的兒女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情當行,就讓他們隨意擇定,為他們結婚,不算有罪。

37 但為父的,心裏堅固,既沒有妨礙的事,又能由自己作主,定意留下他的女兒,這樣作也好。

38 總而言之:嫁女兒是好事;不嫁女兒更是好事。

39 丈夫在世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若丈夫去世了,妻子就可隨意再嫁;只是要嫁給信主的人。

40 然而憑我看來,不嫁更為有福:我這意思,認為是有上帝的靈。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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