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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9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希伯來書 9

基督 的祭獻與 舊約 的祭禮

1 原來,先前的契約也有儀式的規定和世間的聖所。

2 就是一處帳幕,內中分前後兩部,前部叫作聖所,裏面有燈臺、供案、和供獻的餅。

3 後部在第二道帳幕後,叫作至聖所,

4 裏面有金香壇,有整個飾金的結約櫃,櫃內有盛瑪納的金罐,有亞隆開花的手杖和十誡版;

5 結約櫃上有兩尊榮耀的蓋路賓像,用雙翼遮蔽施恩座,在這裏也不必細談。

6 這些物件都是這樣設備的,司祭們也每日進入聖所,施行敬禮;

7 可是,惟獨大司祭,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並且在進入以前,還應該為贖自己和民眾的罪,首先祭殺犧牲。

8 聖神聖要藉着這一切,使我們明白,在先前的帳幕還存在時,進入實際的至聖所的道路,尚未開放;

9 前者都是現時的象徵,都表示所供獻的祭品和犧牲,不足以使供獻者達到心裏成全的地步,

10 都不過是關於食品飲劑、種種洗禮,直到全部改革的時期,暫時所立的物質上的規律。

耶穌 一次進入聖所就夠了

11 基督便以供給我們未來福利大司祭的名義,找到了一處更大更美滿的帳幕,不是由人手所製成,不屬於被造的世界。

12 祂不藉着公羊和牡牛的血,卻藉着本身的血,供給了我們永世的救恩,一次進了至聖所,就足夠了。

13 因為如果公羊牡牛的血,和洒在污染的人身上那紅牡牛的灰,足以使他們恢復身體的潔淨,

14 將自己作無玷的犧牲,藉着永生的聖神奉獻於天主的基督聖血,豈不更能使我們的良心潔淨,脫離一切使人喪亡的行為,更完美地事奉永生的天主嗎?

15 因此祂作新約的中保,祂死亡的目的,就是滌除屬於舊約者的罪愆,使蒙召的人都繼承預許給他們的那永世的產業。

16 其實,為了使遺囑有效,先應該證明立遺囑者一定故去。

17 那人故去,遺囑才算有效;立遺囑者尚健在時,遺囑焉能有效呢?

18 所以,就是第一契約,也不是用不流血的方式而訂立的。

19 梅瑟首先在全民眾前,宣佈了法律的誡命,隨後拿出一束蘆葦和紅絨繩,蘸在牡牛和公羊的血,又蘸在水內,最後洒在書卷和全民族身上,

20 同時說:「這就是天主對你們立契約的血」。

21 梅瑟也把血洒在帳幕和一切敬禮用的器皿上。

22 總之:依照法律,幾乎一切物品,都是用血洗淨的;若不流血,就沒有得赦免的可能。

23 既然給天主的實際作肖像的物品,必須這樣來洗淨,對於天上實際的本身,豈不需要更貴重的犧牲?

24 其實基督並沒有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沒有進入真實聖所的預像,卻進入了天上的本境,以便在天主臺前,顯出為我們的中保。

25 祂也並不需要多次供獻自己,如同大司祭那樣;後者是將異於自己的血,洒在自己身上,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

26 不然的話,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祂就不得不多次受苦受難。然而,祂在最近,一次顯出了,也就足夠用自己作犧牲,滌贖人罪。

27 又因為天主規定了使人人死亡一次,並隨後受審判,

28 基督也不用多次受苦受難,為了滌除眾人的罪。祂將來的第二次出現,與罪惡完全無關,僅以切望因祂得救的人為目的。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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