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所以,就是第一契約,也不是用不流血的方式而訂立的。
18 正因如此,連立第一個約也需要用血才能生效。
18 因此,前約並不是沒有用血立的:
18 原來不用血,第一個約也不能成立,
18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將自己作無玷的犧牲,藉着永生的聖神奉獻於天主的基督聖血,豈不更能使我們的良心潔淨,脫離一切使人喪亡的行為,更完美地事奉永生的天主嗎?
那人故去,遺囑才算有效;立遺囑者尚健在時,遺囑焉能有效呢?
梅瑟首先在全民眾前,宣佈了法律的誡命,隨後拿出一束蘆葦和紅絨繩,蘸在牡牛和公羊的血,又蘸在水內,最後洒在書卷和全民族身上,
總之:依照法律,幾乎一切物品,都是用血洗淨的;若不流血,就沒有得赦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