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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7:4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說:「我賣了義人的血;我可有了罪了。」他們說:「那是你自己的事,與我們有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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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出賣了清白無辜的人,我犯罪了!」 他們說:「那是你自己的事,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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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說:「我犯罪了,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他們卻回答:「這與我們何干?你自己看吧!」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有罪了!我出賣了無辜的人!”他們說:“這是你的事,跟我們有甚麼關係?”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說:「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我有罪了。」 但是他們說:「這與我們有什麼關係?你自己看著辦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27:4
33 交叉參考  

他正坐堂的時候,他妻子打發人來說:「這個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干涉;因為我今日夢中,為他受了許多苦惱。」


百夫長,及同他一齊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動及別的所出現的那些事,就害怕的狠。他們說:「這個人真是天主子。」


比拉多第三次向他們說:「他作了什麼惡事,我並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打他,然後放開他罷了。」


為我們,是按公義辦的,因為我們所受的,正對我們所行的;但這一位,並沒有做過什麼惡事。」


百夫長看見所出現的事,就光榮天主說:「這人真是義人。」


猶太人答說:「我們有法律,按那法律,他該死;因為他自充天主子。」


他們雖然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來,還是硬求比拉多殺他。


我們知道:凡法律上所說的,都是給屬于法律的人說的,可以𡍨住一總人的口,叫普世的人,不得不屈伏于天主判臺之下。


因為那些說謊言的人,假充善人,他們的良心有烙上的可羞恥的印記;


他們可是承認自己認識天主,行事卻是背反天主;因為他們是可憎惡的,悖逆不順的,在各樣的善事上,是不中用的。


像這樣聖善,無罪,無染,異乎罪人,高出諸天以上的大司祭,才是我們應當有的。


乃是用基督的寶血,就是那無玷無染的羔羊的血。


不要如同加音;他是出于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他呢?因為自己的行實是惡的,他兄弟的行實是善的。


世上居住的人,就要為他們的緣故,喜樂;彼此送禮物,因為那兩位先知,叫世上居住的人,受了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