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2:12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凡是不屬於法律而犯過罪的人,要在法律之外遭受滅亡;凡是屬於法律而犯過罪的人,必要由法律受審判。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沒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雖然不按律法受審判,仍要滅亡;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必按律法受審判。 新譯本 凡不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不按律法而滅亡;凡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 中文標準譯本 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和合本修訂版 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的,將在律法之外滅亡;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 |
和屬於法律的人在一起,即便我不屬於法律,還甘心服從法律,為了勸化屬於法律的人信主。和沒有法律的人在一起,即便我屬於天主法律之下因為我屬於基督的法律,我裝作沒有法律的人,為了勸化沒有法律的人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