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2:48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不歡迎我,不肯信我話的人,有人要審判他,並且憑我所說的話審判他;在末日,要憑我的話定他的罪。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棄絕我、不接受我話的人將受審判,我講過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不理我、不接受我的話的,自有審判他的—我說的話在末日會審判他。 新譯本 棄絕我又不接受我的話的人,自有審判他的。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定他的罪; 中文標準譯本 拒絕我,又不接受我話的人,自有定他罪的:我所講的話語,在末日要定他的罪。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