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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2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掩蓋的事,將來沒有不露出來的;隱瞞的事,將來沒有人不知道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但是,沒有隱藏的事不被揭露出來,沒有祕密的事不被人知曉。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隱祕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2:2
10 交叉參考  

掩藏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


沒有掩藏的事不露出來;沒有隱瞞的事不現出來,被人知道的。


就是在上帝藉基督耶穌(照我的福音,)要審判人暗罪的那日子。


所以不要預先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隱藏的事;又要顯明人心裏的意念,那時候,各人要憑上帝受報應。


因為我們一切的人,都必要在基督的臺前被顯露出來;各按自己本身所行的,或好或壞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