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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4:22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22 掩藏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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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2 因為隱藏的事無不顯露出來,掩蓋的事終會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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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2 沒有甚麼祕密的事不會暴露出來的,也沒有甚麼隱祕的事不會彰顯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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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2 因為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顯明出來,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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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2 這樣,就算是隱祕的事,也沒有不顯明出來的;即使是隱藏的事,也沒有不顯露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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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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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4:22
10 交叉參考  

沒有掩藏的事不露出來;沒有隱瞞的事不現出來,被人知道的。


因為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講。」


所以不要預先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隱藏的事;又要顯明人心裏的意念,那時候,各人要憑上帝受報應。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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