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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3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3 所以你們在暗中所說的,要在明處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人要在房頂上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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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 你們暗中說的話將被公佈於眾,你們在密室裡的私語將在屋頂上被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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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在屋頂上宣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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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 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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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 所以你們在暗中所說的,會在明處被聽見;你們在內室裡耳語的,將要在屋頂上被宣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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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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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3
7 交叉參考  

我在暗中所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附耳所聽的,要在房頂上傳揚出去。


我再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一句句的供出來。


在房頂上的,不要下來拿房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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