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兩個以色列人到法庭上解決糾紛,其中一人被判無罪,另一人有罪,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告上法庭,審判官要判明是非。
“如果人與人之間有爭訟的事,就上法庭去;審判官審判他們的時候,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如果人們中間有了爭訟,前來受審,審判官就要審斷他們,定義人為義,定惡人有罪。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人與人若有爭訟,要求審判,當宣判義人為義,惡人有罪的時候,
以色列的上帝發言, 以色列的保護者對我說話: 那以正義治理人民, 以敬畏上帝掌權的王,
上主啊,求你從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有罪的,就照他應得的懲罰他;無辜的,就依他的無辜判他無罪。
「任何有關財產糾紛的案件,無論涉及牛、羊、驢、衣服,或其他遺失的東西,爭執的雙方都要到敬拜的場所去。上帝判定有罪的一方必須加倍償還對方。
姑息邪惡,懲罰無辜, 二者都為上主所憎恨。
你們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
你們的官長是叛徒,跟盜賊為伍,個個貪圖不義之財,接受賄賂;從來不保障孤兒,也不替寡婦伸冤。
他要以公道維護窮人; 他要保障孤苦無助者的權益。 他要下令懲罰罪人; 他要處死邪惡人。
你們要遭殃了!你們是非不辨,光暗顛倒,甜苦不分。
你們讓賄賂你們的人逍遙法外,卻剝奪無辜者的權利。
天賦人權被蹂躪, 主必關懷!
在法庭上受冤枉, 主必關懷!
祭司要遵照我的法律判斷糾紛。他們要按照我的規則條例遵守宗教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可是,你怎能忍受這些叛逆、可惡的人呢?你的眼睛太聖潔;你絕不看罪惡,也不容忍人民做壞事。那麼,他們毀滅比自己公正的人時,你為什麼不說話呢?
法律沒有力量,沒有作用;正義永遠不得伸張。壞人欺壓義人,正義被歪曲了。
那時,我的子民將再一次看出義人和惡人的遭遇有什麼不同,服事我和不服事我的人有什麼差別。」
斧頭已經擱在樹根上了,凡不結好果子的樹都要砍掉,丟在火裡。
要接受他們的判決,逐項執行。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