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用棍打他的奴仆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须受刑罚;
“倘若有人用棍子打他的仆婢,导致仆婢当场死亡,他必须受惩罚。
“如果有人用棍打他的男仆或女仆,以致奴仆当场死在他的手下,他就必定受报应;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当场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报应。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凡用棍子殴打奴婢立时致死的,必须被判罪。
耶和华对该隐说:“绝不会这样,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遇见他的人击杀他。
人若杀该隐,要遭报七倍; 人若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流人血的, 人也必流他的血; 因为 神造人, 是按着他自己的形象。
以后,他若是能起来,能扶杖出外行走,那打他的就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停工的损失,并且要把他完全医好。
但如果他还活一两天,那人就不必受刑罚,因为那奴仆是他的财产。
只用言语,不能使奴仆受管教; 他虽然明白,却没有反应。
报血仇的,要亲自把那故意杀人的杀死;一遇见他,就可以杀死他。
因为他是 神的仆役,是对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恶,就应当惧怕;因为他佩剑,不是没有作用的。他是 神的仆役,是向作恶的人施行刑罚的。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