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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11:7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他們作完了見證,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野獸,要對他們交戰,勝過他們,把他們殺了。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當他們做完見證以後,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要和他們交戰,並戰勝他們,把他們殺掉。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他們作完了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要跟他們作戰,勝過他們,把他們殺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他們做完了見證以後,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將與他們作戰,並且將勝過他們,把他們殺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要跟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啟示錄 11:7
20 交叉參考  

耶穌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說:你看,我今天明天,趕鬼醫病,到第三天,就完畢了。


鬼就請求耶穌:不要叫牠們到無底坑裏去。


你所託我的事,我已經完成了,要在地上榮耀你。


耶穌嘗了醋,就說:「完全了,」就抵下頭,把靈魂交付了。


但我不顧惜性命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任,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那美好的戰鬥,我已經戰勝了,路程我已經走盡了,信德我已經守住了:


我要吩咐我那兩個見證人,穿毛衣傳道,至一千二百六十天。」


龍向婦人發怒,去和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就是那遵守上帝的命令為耶穌作見證的。


我又見另有一個野獸,從地裏出來:牠有兩個角如同小羊的角,說話卻像那龍,


又能對著聖徒爭戰,並且勝過他們,也得了權柄,管轄各族,各民,各方,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