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3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海裏的兇獸) ( 13:1-10 ) 1 我又見一個野獸,從海裏出來:有十角七頭,十個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個頭上記著褻瀆的名號。 2 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牠的腳像熊的腳,牠的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就把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交給牠了。 3 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被殺要死的,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驚奇,跟從那獸。 4 他們拜那龍:因為牠把自己的權柄交給獸,又拜那獸,說:「誰能比這獸,誰敢和牠交戰呢?」 5 獸得了能說誇大並褻瀆話的口,又得了權柄任意執掌四十二個月, 6 獸就開口向上帝說褻瀆的話,褻瀆上帝的名,和 他的帳幕,並那些住在天上的。 7 又能對著聖徒爭戰,並且勝過他們,也得了權柄,管轄各族,各民,各方,各國。 8 從創世以來,凡住在地上的人:名字沒有記在犧牲的羔羊生命册上的,都將要拜牠。 9 凡有耳的就當聽。 10 那擄掠人的,將要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要被刀所殺。眾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在此顯明。 (地裏的兇獸) ( 13:11-18 ) 11 我又見另有一個野獸,從地裏出來:牠有兩個角如同小羊的角,說話卻像那龍, 12 牠在頭一個獸面前,行那獸所有的權柄;並且叫凡住在普地上的人,都拜那受死傷又醫好的頭一個獸。 13 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落在地上。 14 牠因在獸面前能行的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吩咐他們說:「要為那受刀傷還未死的獸造個像。」 15 牠又有權柄,叫獸的像得著生氣,並叫那獸的像能說話,又能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 16 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額上,受了一個記號。 17 除了那受了記號的,都不得做買賣:這記號就是那獸的名,或是那名的數目。 18 在這裏須用智慧:那思想銳敏的,可以計算獸名的數目:因為這數目本是一個人的名字,他的數目就是:六百六十六。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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