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受冤枉, 主必關懷!
審理案件時顛倒是非, 都是主所不容許的。
或在訴訟的事上顛倒是非,主不都看見嗎?
在爭訟的事上屈枉人—— 這些都是主不允許的。
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 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在人的訴訟上 顛倒是非, 這都是主看不中的。
居喪的日期過後,大衛把拔示芭接進宮裡,成為王的妻子,給王生了一個兒子。但是上主對大衛所做這事十分不悅。
上主啊,他們壓制你的子民; 他們迫害屬你的人。
你也許以為事不干己,但上帝要按照你的動機審判你。他鑒察你,洞悉你的內心。他要照你的行為來定賞罰。
一點兒真理都沒有;不做壞事的人反而受壞人欺負。」 上主看見了這一切;他因正義滅絕而不悅。
「我—上主命令你們執行公正的審判,伸張正義,從欺壓者手中解救被壓迫的人。你們不可虐待或壓迫外僑、孤兒,和寡婦;也不可在這地方流無辜者的血。
你知道我受委屈; 求你宣判我無罪。
可是,你怎能忍受這些叛逆、可惡的人呢?你的眼睛太聖潔;你絕不看罪惡,也不容忍人民做壞事。那麼,他們毀滅比自己公正的人時,你為什麼不說話呢?
「假使兩個以色列人到法庭上解決糾紛,其中一人被判無罪,另一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