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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4:28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你們聽見我方才對你們說:我走,不久還要回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是愛我,一定要因着我往父那裏去而歡喜;其實,父比我大。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對你們說過,我去了還要再回到你們這裡。你們如果真的愛我,就會為我去父那裡而歡喜快樂,因為父比我大。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你們聽到我給你們說過:『我去,但還要回到你們這裏來。』如果你們愛我,會喜歡我往父親那裏去,因為父比我大。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過:‘我去,但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就要喜樂,因為我到父那裡去,又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聽過我對你們說:『我去了,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如果你們愛我,就會為了我到父那裡去而感到歡喜。這是因為父比我更大。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約翰福音 14:28
29 交叉參考  

「這是我所選擇的僕人,祂是我親愛的,心悅的人;我使我的聖神,安息於祂身上,祂要把正義傳報於外邦。


我若完成了,你們即便不願意以我的話信我,至少要以我的事業信我;這樣你們要知道也要承認父在我內,我在父內」。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沒有大於主人的,差役也沒有大於差遣者的。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是信我的人,也要作我所作的事業;並且還要作比這些更偉大的,因為我要回到父那裏去。


「我一定不撇棄你們作孤兒;我要回到你們這裏來,


然而實在說來,我離開你們,為你們是有益處的;因為假若我不離開你們,援助者不能到你們這裏來;可是我若離開你們,就要差祂到你們這裏來。


耶穌對她說:「不要動我了!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我的父;妳回去到我弟兄那裏,對他們說,我上去見我的父,也就是你們的父;見我的天主,也就是你們的天主」。


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如同父差遣了我,我也差遣你們」。


所以猶太人更急於設法殺害耶穌,因為祂不僅違犯了安息日,還說天主是祂的父,敢與天主平等。


於是耶穌說:「我還有片時和你們在一起,不久我就要返回差遣我來的那裏去。


我願意你們知道,一切人的首,都是基督,女人的首是男人,基督的首是天主。


這位耶穌,你們即便沒有見過祂,依然愛祂,即便現在還見不着祂,依然信祂,並由於祂的緣故,感覺到一種說不出來的、充滿榮光的大喜樂。


這聲音說:「將你所見的都寫下來,送給亞細亞的七處教會,就是:厄弗所、斯米爾納、伯爾加莫、第亞底拉、撒爾底、斐拉代爾非、樂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