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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4:10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我們時常在身上帶着耶穌的死,卻是使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們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好使耶穌的生命也彰顯在我們身上。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們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好讓耶穌的生也在我們的身上顯明出來。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我們身上總是帶著耶穌的死,好讓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身上常帶着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哥林多後書 4:10
17 交叉參考  

不久世界就見不着我了,可是你們見得着我;因為我要生活,你們也要活着。


如果我們因着與祂相似的死亡密切地與祂結合為一,更要因着與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為一。


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了,便可以相信我們也要與祂同生,


按照經上所記載的:「為了你,我們整天處於死境,人把我們看待為送到屠場的羊」?


因為基督所受的苦難加於我們身上越多,我們由基督所得到的安慰也越多。


並且有時我們心裏覺着必死無疑,我們就不依靠自己,僅僅依靠使死人復活的天主。


祂雖然由於溺愛你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卻由於天主的全能復活起來了。我們也是這樣。如果我們在祂內感覺我們的軟弱,我們也以天主所賞賜的能力一起生活。


我們一生之久不斷地為耶穌的緣故處於死境,使耶穌的生命,在我們這應死的身體上顯明出來。


從此以後,希望再沒有人來麻煩我;在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


我現在由於為你們而忍受的痛苦歡忻喜樂,因為我在我的身體上補足基督的痛苦,使祂的身體—就是教會得到益處。


你可以信我的話:我們若和祂一起死,也必要和祂一起活着;


反倒要喜歡,可以這樣和基督一起受苦;當祂榮耀地出現時,你們也要和祂一起喜樂。


如果有人因着基督的名凌辱你們,你們便是有福的,因為這才表示榮耀的神—就是天主的聖神,息止在你們身上。


我一見他就卧倒在他腳前,好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着我說:「不要害怕,我是首先的,是末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