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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17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現在我說上帝預先所訂的約,不能被那在四百三十年以後所傳的律法把他廢掉,以致那應許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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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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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要這樣說, 神預先立好的約,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廢掉,使那應許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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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我說的這話是: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不能廢棄神預先立好的約,使那應許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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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3:17
39 交叉參考  

因為法律是憑摩西賜下來的,恩惠和真實,乃是憑基督耶穌而成就的。


上帝又說:『他的後人,要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奴隸他們,刻苦他們四百年。』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的祭物,就是他流血而成的,叫人因信可以得著,這就顯明了上帝的義:因為上帝用寛忍的心,寛容人以前所犯的罪;


縱然內中有不信實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不信實,還能叫上帝不信實麼?


就是你們有的說:我是屬保羅的;有的說:我是屬亞波羅的;有的說:我是屬彼得的;有的說:我是屬基督的。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要施洗,乃是要傳福音:並且不靠智慧的言語,免得主的十字架失了效用。


我是甚麼意思呢?難道說祭偶像的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弟兄們!我再說:時候短少了,所以從今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因為上帝所應許的,不論多少,都在他成了是的:也是我們憑著他所承認的,以致歸榮耀與上帝。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確對。


弟兄們!我拿一件平常事說:人立了約,若已經立定了,就不得增減。


這樣,律法是反對上帝的應許麼?斷不是的:若傳下了能叫人得生的律法,這義就定然出於律法了。


依我說,你們憑著聖靈而行,就不至成就肉體的情慾了。


你們這在律法裏求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已經從恩典裏墮落了。


那時候,你們是基督以外的,不在以色列國民之內,在有應許的約上是局外人,是沒有指望的,並且在世上是無神的。


所以我說,並且以主為證:你們不要再像那教外人行事,作無益的妄想。


我說這話,免得有人用巧言誘惑你們。


這些人都是在信裏死去了,未曾得著所應許的,卻都是從遠處望著就歡迎的,又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人。


先前的條例,因為軟弱無效,所以把牠廢去了。(


基督在創造天地以先,是預定的,到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