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9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討論休妻 (參太5:31,32; 可10:1-12 ; 路16:18 ; 哥前7:10-15 ) 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到了約但河東邊的猶太地方。 2 有許多成群的人跟著他,就在那裏醫好了他們。 3 有法利賽人前來試探他說:「人不拘為甚麼原故休妻,都可以麼?」 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妻子好合;成為一體。』這聖經,你們沒有讀過麼? 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算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7 法利賽人對他說:「那末,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她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頑固,所以准你們休妻;但起初不是這樣。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原故,就是犯姦淫了。」 10 門徒對耶穌說:「夫妻之緣,既是如此,寧可不娶。」 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因為稟賦不同。 12 有人生來就殘廢不能娶妻的,也有人特意殘傷的;也有為天國的原故自行殘傷不娶的,這話誰能接受,他就可以接受。」 祝福兒童 ( 可10:13-16 ; 路18:15-17 ) 13 那時候,有些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想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卻責備他們。 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天國裏的,正是像這等人。」 15 於是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裏走了。 教訓財主 ( 可10:17-30 ; 路18:18-30 ;參 路10:25-30 ) 16 有一個人前來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可以得著永生呢?」 17 耶穌說:「你問我善事做甚麼?良善的只有一位:你既願得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呢?」 18 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說謊, 19 要孝敬父母,要愛人如己。」 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甚麼呢?」 21 耶穌說:「你若願做完全的,就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將來就有儲蓄在天上:並且要來跟從我。」 22 那少年聽了這話,就帶著憂愁走開了:因為他的財產很多。 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切實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真難哪! 24 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5 門徒聽見這話,就分外驚奇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6 耶穌望著他們說:「在人不能;在上帝卻凡事都能。」 27 彼得問他說:「你看!我們撇了一切來跟從你:將來要得著甚麼呢?」 28 耶穌說:「我切實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了復興的時候,人子要坐在 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 29 凡為我的名義撇了房屋,田地,或弟兄,姐妹,或父母,兒女的,將更要得著百倍的:並且要享受永生。 30 然而有許多在先的,將要落後;落後的,將要在先。」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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