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 2:10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不可私下拿東西,但在一切的事上要顯明自己的善良忠信,使他們隨事隨地修飾神我們救主的教訓。○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不偷拿主人的東西,為人要忠信可靠,好凡事尊崇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 新譯本 不要私取財物,卻要顯示絕對的誠實,好使我們救主 神的道理,在凡事上都得著尊榮。 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私拿東西,反要顯出所有美好的忠信,好在一切事上為神我們救主的教導增添光彩。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和合本修訂版 不可私竊財物;要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