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27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我在暗處給你們說的,你們要在明處說;你們親耳所聽見的,要在房上宣講。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要在光天化日下講出來;你們私下聽入耳中的,要在房頂上宣講出來。 新譯本 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中文標準譯本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在耳邊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去。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