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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7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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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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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要在光天化日下講出來;你們私下聽入耳中的,要在房頂上宣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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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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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在耳邊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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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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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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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7
16 交叉參考  

論異象谷的默示: 有甚麼事使你這滿城的人都上房頂呢?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裏的東西;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他說:「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


「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這些事,我是用比喻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


門徒說:「如今你是明說,並不用比喻了。


於是在會堂裏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並每日在市上所遇見的人,辯論。


說:「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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