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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7 - 和合本修訂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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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你們要把我暗中告訴你們的公佈於眾,你們要把聽到的耳語在屋頂上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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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要在光天化日下講出來;你們私下聽入耳中的,要在房頂上宣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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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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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在耳邊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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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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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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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27
16 交叉參考  

論異象谷的默示。 甚麼事使你們上去, 全都上到屋頂呢?


在屋頂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裏的東西;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屋頂上被人宣揚。」


他說:「上帝國的奧祕只讓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要 他們看也看不見, 聽也不明白。」


「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不至於跌倒。


但真理的靈來的時候,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且要把將要來的事向你們傳達。


「這些事,我是用比方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方對你們說,而是要把父的事明白地告訴你們。


門徒說:「你看,如今你是明說,不用比方了。


於是他在會堂裏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以及每日在市場上所遇見的人辯論。


「你們去,站在聖殿裏,把這生命的一切話講給百姓聽。」


說:「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導人嗎?看,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既然我們有這樣的盼望,就大有膽量,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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