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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1:29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使一總血肉之人,沒有一個可以在天主臺前自誇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這樣,誰都不能在上帝面前自誇了。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使所有的人在 神面前都不能自誇。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好使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自誇,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使凡血肉之軀的,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哥林多前書 1:29
11 交叉參考  

所以我在天主的事情上,因着耶穌   基督,有可以自己矜誇的地方。


我們知道:凡法律上所說的,都是給屬于法律的人說的,可以𡍨住一總人的口,叫普世的人,不得不屈伏于天主判臺之下。


既是這樣,那裏還有你矜誇的緣故呢?已經沒有了。是用什麼法子沒有的,是用善工的法子麼?不是;是用信德的法子。


若是亞巴郎因着功行,得了復義,他可以自誇;但在天主臺前不能。


如同經上寫着說:「誰要自誇在天主內,可以自誇。」


是誰分別出你來?你所有的,那不是你所領受的呢?既是領受的,為什麼自己矜誇,倒像不是領受的呢?


你們的矜誇,不是好矜誇。不知道些許的酵子,就可以把全麵飥發起來麼?


並不是由于功行,免得有人自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