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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3:24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看來,法律是我們的蒙師,引我們歸于基督,使我們因信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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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因此,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可以因信被稱為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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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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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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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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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這樣,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基督來了,好使我們因信稱義。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3:24
16 交叉參考  

原來法律的終向,是基督,叫凡信他的人,可以復義。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外邦人不尋求義德,倒得了義德,可是從信德來的義德;


因為你們在基督,為師的雖有一萬,而為父的,卻是不多,原來就是我;因耶穌   基督,用福音生了你們。


但既知道人得復義,不是因着遵行法律,只是因着信耶穌   基督,所以我們也信了耶穌   基督,為得因着他復義,並不是因着法律復義;因為一總的人,沒有一個因着遵行法律,可以復義的。


原來我因着法律,已經死於法律,叫我活於天主。我與基督已經同釘於十字架了:


到底幾時信德來到,我們就不在蒙師權下了。


這些事,都是後事的影像,基督是那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