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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11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得勝的,第二次的死決不能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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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聖靈對各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得勝者必不被第二次死亡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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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決不會受第二次死的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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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凡是有耳的,就應當聽聖靈向各教會所說的話!那得勝的,絕不會被第二次的死亡所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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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啟示錄 2:11
16 交叉參考  

有耳的,都當聽。


凡有耳的,都應當聽。」


又說:「凡有耳能聽的,都當聽。」


凡有耳能聽的,都當聽。」


有落在好地裏的;就能生長,結籽百倍。」說了這話,耶穌就大聲說:「有耳能聽的,都當聽。」


凡有耳的就當聽。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得勝的,我要賞給他隱藏的嗎哪,並且賜給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人以外,沒有認識的。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得勝的,我要將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坑裏:這火坑就是第二次的死。


在頭一次復活的,是有福的,是聖善的:第二次的死亡,不能陷害他們,他們必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和基督一同掌王權一千年。


凡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產業,我將要作他的上帝;他將要作我的兒子。


惟有那些膽小的,無信的,可惡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並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一分,就是在那燒著的硫磺火坑裏,這樣死是第二次的。」


凡得勝的,我要立他在我上帝的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出去: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的城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的上帝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記在他的上面。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


凡得勝的,都要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册上抹去他的名:卻要在我父面前,和 他眾使者的面前,承認他的名。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