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倘若有貧苦的同胞向你借錢,你不可像放債的一樣收取利息。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子民,給你們中間的困苦人,不可像債主那樣對待他,不可向他收取利息。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如果你借錢給我子民中的任何窮人,不可像放債的人索取利息。
有個先知門徒的妻子哀求以利沙說:「你的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帶走我的兩個孩子給他作奴隸。」
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了油還債,你和你兩個兒子可以靠著所剩的過活。」
我心裏作了決定,就斥責貴族和官長,對他們說:「你們各人借錢給弟兄,竟然索取利息!」於是我召開大會攻擊他們。
他不放債取利, 不受賄賂以害無辜。 做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人以厚利增加財富, 是給那憐憫貧寒人的積財。
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全地爭相指控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給人,人也沒有借貸給我,人人卻都咒罵我。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你那裏有收取報酬而流人血的。你取利息,又索取高利;欺壓鄰舍,奪取財物;你竟然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他們在各祭壇旁邊, 躺臥在人所典當的衣服上, 又在他們上帝的殿裏喝受罰之人的酒。
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存在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取回來呢?』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上,任何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貧窮人,你不可硬著心,袖手不幫助你貧窮的弟兄。
日落的時候,總要把抵押品還給他,讓他用那件外衣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