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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 5:5 - 和合本修訂版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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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與其許了願不還,倒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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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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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不許願,好過許了願卻不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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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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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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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許願而不還,不如不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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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傳道書 5:5
8 交叉參考  

人冒失地聲稱:「這是神聖的!」 許願之後才細想,就是自陷圈套。


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了。


但我要以感謝的聲音向你獻祭。 我所許的願,我必償還。 救恩出於耶和華。」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錢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會想這樣做呢?你不是欺騙人,是欺騙上帝!」


「你向耶和華-你的上帝許願,不可遲延還願,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定向你追討,你就有罪了。


你若不許願,倒沒有罪。


耶弗他一看見她,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非常悲痛,叫我十分為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了口,不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