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我,假若我把早已拆毀的,現在重新建設起來,就是公然承認自己是違法者。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
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
但是如果你的弟兄因着你的批評關於食物發了憂愁,你便不是按照愛德行事了。基督為他而死,你不要因為你的食物,使他喪亡。
你如果遵守法律,割損禮算是有益的;你如果違反法律,即便受了割損禮,還是如同沒有受過割損禮的人一樣。
但是如果我們的不義使天主的正義更明顯出來,按人情來說,祂降怒罰人,是不公義的嗎?—
我決不拒絕天主的恩寵。若成義是因着奉行法律獲得的,基督就算白死了。
弟兄們,至於我,我若是仍然宣傳割損禮,為什麼我還受窘難呢?若是那樣,十字架的障礙也就早被剷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