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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20:6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在頭一次復活的,是有福的,是聖善的:第二次的死亡,不能陷害他們,他們必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和基督一同掌王權一千年。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有份於第一次復活的人是有福的,是聖潔的,他們不在第二次死亡的權勢之下。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與祂共掌王權一千年。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人是有福的、聖潔的,第二次的死沒有能力轄制他們。他們還要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與他一同作王一千年。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人是蒙福的、是聖潔的!第二次的死沒有權柄轄制他們;他們將成為神和基督的祭司,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千年。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但他們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也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啟示錄 20:6
19 交叉參考  

同吃的有一個人,聽了這話,就對耶穌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所以弟兄們!我本著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生活聖潔的祭物,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這樣事奉上帝,乃是理所當然的。


既是兒女,也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同受苦楚,也就可以和他同享榮耀。


我們若能忍受,也必和他一同掌權;我們若否認他,他也必否認我們。


凡歸向他的,也像活石,造成靈宮,作聖班的祭司,獻上靈祭,因基督耶穌蒙上帝悅納。


惟有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有王位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那召你們出黑暗,入 他奇妙光明的:你們要宣揚 他的美德。


那愛我們,用他的血洗去我們的罪;又叫我們成了國度,成為他父上帝的祭司的,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世世無有窮盡。阿們!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來說:「你要記載說: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要使他們歇息勞苦,他們一切的工作,也隨著他們。」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當聽。得勝的,第二次的死決不能害他。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坑裏:這火坑就是第二次的死。


惟有那些膽小的,無信的,可惡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並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一分,就是在那燒著的硫磺火坑裏,這樣死是第二次的。」


再沒有黑夜,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掌王權,直到永永遠遠。


主說:「你看!我就快來,謹遵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接讀下文十節)(


凡得勝的,我要賞他同我坐在寶座上,就如我得了勝,和我父同坐在 他的寶座上一樣。


又叫他們成為國度和祭司,歸與我們的上帝;並且在地上都要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