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這樣的答辯。
對那些責難我的人,我的答覆是這樣:
對那些盤問我的人,這就是我的答辯。
對那些評斷我的人,我的辯護是這樣的: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對那些質問我的人,這就是我的答辯。
人送你們到會堂,或官府,或掌權的面前,不要思慮如何分訴,或說甚麼話。
「諸位父兄請聽!我現在對你們分訴。」
我回答他們說: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辯訴所告他的狀,就先定他的罪,這不合羅馬的律法。
若有人自己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要承認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假若對別人,我不是使徒;對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對於主,你們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教會吃喝麼?
所以我未去的時候,寫信給你們,好叫我到的時候,不用主所交給我們的權柄嚴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的。
因為你們尋求我為基督說話的憑據,但基督對你們,不是軟弱的,乃是在你們中有能力的。
你們要省察試驗自己,看是在乎信不是?豈不准知道你們除非是驗不中的,都有基督在你們心裏麼?
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縲絏之苦:
我看你們眾人有這樣意念,是應當的:因為你們常在我心裏,無論我是在縲絏之中,是辯明或是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和我一同蒙恩。
我初次辯訴,沒有一個人在我旁邊,竟都離棄了我:但願不要歸罪於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