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應許,信心就沒有價值,上帝的應許也就落了空。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這是因為,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無效了。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這是耶和華採取行動的時候, 因人廢棄了你的律法。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絕不徒然返回, 卻要成就我的旨意, 達成我差它的目的。
我要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也必使他們在仇敵面前倒在刀下,倒在尋索其命的人手下。我要把他們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
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些全廢了,她口中一切所許的願或約束自己的話就不算為有效。她丈夫已把這些都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但她丈夫聽見了,以後若再廢了這些話,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這樣,我們藉着信廢了律法嗎?絕對不是!更是鞏固律法。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在這位 神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基督是分裂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我不廢掉 神的恩;如果義是藉着律法而獲得,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 神而來的義,
(律法本來就不能成就甚麼);另一方面,一個更好的指望被引進來,靠這指望,我們就可以親近 神。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本是有弱點的人,但在律法以後, 神以起誓的話立了兒子為大祭司,成為完全,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