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因为在我看来,解送犯人却不奏明罪状不合情理。”
因为我认为,解送囚犯而不指明对他的罪状,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据我看,解送囚犯而不指明他的罪状是不合理的。”
因为我认为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状,是不合理的。”
总之,我认为解送犯人而不指明对他的指控是不合理的。”
未曾听完先回答的, 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他的罪吗?」
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