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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20:12 - 中文标准译本

凡是与自己儿媳同寝的,这二人必须被处死;他们做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债归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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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如果有人与儿媳同寝,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乱伦,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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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人若与媳妇同寝,二人必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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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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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参见章节

新译本

如果有人与儿媳同睡,必要把他们二人处死;他们犯了乱伦的罪,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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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如果有人与儿媳通奸,两人都必须处死,他们犯了乱伦之罪,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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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20:12
6 交叉引用  

犹大就转向路旁的塔玛尔,说:“来吧!让我与你同房。”原来他不知道那女人是自己的儿媳妇。 塔玛尔说:“如果你与我同房,你会给我什么呢?”


他说:“我给你什么信物呢?” 塔玛尔说:“你的印章、你的带子和你手中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房,她就藉着犹大怀了孕。


如果窃贼挖洞闯入时被发现,被打致死,那打他的就没有杀人流血的罪;


不可裸露你儿媳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子,你不可裸露她的下体。


不可与任何动物交合,以致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亲近动物与它交合;这是违反天性的事。


‘与岳母同寝的,是受诅咒的!’ 全体民众要说:‘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