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昔在律下今則被贖 1 我卻說:那承受產業的人,雖是一切(產業)的主,當他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才沒有分別。 2 屬于師保,及代理人權下,直到他父親預定的期限。 3 我們也是這樣:從前為孩童的時候,在世間蒙學下當奴才。 4 及至定期一滿,天主就打發他的聖子,受生於女人,屬下於法律, 5 為把那些法律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義子的地位。 6 你們既是為子的,天主就打發他(聖)子的(聖)神在你們心裏呼號說:「父!父!」 7 看起來,你們已經不是為奴的了,乃是為子的;既是為子的,賴天主(仁慈),也就是為承嗣的人。 不復為奴 8 從前你們沒有認識天主的時候,卻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當奴才; 9 如今你們既認識了天主,又被天主認識了,怎麼又要回歸那又弱又窮的蒙學,願意再給他當奴才呢? 10 你們又守某日,某月,某時,某年! 11 我替你們害怕:怕是在你們當中,我白白受了勞苦。 昔日厚情 12 弟兄們,我求你們像我一樣罷!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得罪過我。 13 你們知道,我初次給你們傳福音,正當我肉身軟弱;我的肉身,為你們就是一樣試探; 14 你們並沒有輕看我,也沒有棄捨我!反倒接待我,如同天主的天神,如同耶穌 基督。 15 因為我可以給你們作這個干證:你們那時若是能行,即便剜出自己的眼珠來給我,也是情願的。你們當時所稱揚的福分,如今在那裏呢? 16 我如今把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人麼? 17 那人們,向你們有熱心,卻沒有好意:是要把你們離間開,叫你們待他們熱心。 18 你們受人的熱愛,只要在善事上,本來是好,但要長久,不只在當面,我在你們當中的時候。 19 我的小子們,為你們我又受一番產生的苦,直到基督的像,成於你們的心中。 20 我巴不得如今在你們那裏,可以變換聲音,因為我為你們的緣故,放心不下。 婢女主母之喻 21 你們這些願意在法律權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念過法律麼? 22 (法律上)記載說:「亞巴郎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生的,一個是主婦生的。」 23 但從婢女生的那一個,是由血肉生的;從主婦生的那一個,是因着恩許生的。 24 這都是預像,因為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約,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就是亞加爾。 25 原來西奈,是阿剌伯的一座山,與現今的耶路撒冷同是一類,他自己,及他的子民,都是為奴的。 26 到底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可是自主的,他才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經上)記載說:「你這荒胎不生育的,要喜樂;你這沒有經過產難的,要出聲歡呼;因為這被離棄的,比那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 弟兄們,我們如同依撒格,是因着恩許作兒子的。 29 如同從前,那由血肉生的,難為那由(聖)神生的,如今還是這樣。 30 到底經上說什麼?說:「把那婢女連他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婢女的兒子,必不可與主婦的兒子,同作承嗣人。」 31 弟兄們,既是這樣,我們就不是婢女的兒女,乃是主婦的兒女了;是基督救出我們來,得了自由。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22) by Joseph Hsiao (1855-192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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