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的規矩)( 11:1-34 ) 1 你們應該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 2 我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記念我的一切事,正如我所傳給你們的,你們也守住了。 3 但我願你們曉得基督,是各人的頭;丈夫是婦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 4 凡男人蒙著頭禱告,或講道,就是羞辱他自己的頭。 5 凡婦人不蒙著頭禱告,或講道,就是羞辱他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的一樣。 6 婦人若不蒙著頭,不如剪了頭髮,既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婦人又是男人的榮耀。 8 因為男人不是由於婦人的;乃是婦人由於男人的。 9 並且男人不是憑婦人造的;乃是婦人憑男人造的。 10 因此,婦人為了有天使同在,就當有丈夫的權柄在她的頭上。 11 然而在乎主,女也不能無男,男也不能無女。 12 因為女既出於男,男也是本於女,萬物都是本於上帝。 13 你們自己度量:婦人不蒙著頭禱告上帝,是合宜的麼? 14 豈不知按著你們本性的習慣,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 15 但婦人若有長頭髮,就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原是給她的裝飾。 16 若有人要辯駁,我們沒有這樣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是沒有。 17 我現在所吩咐的,不能稱讚你們:因為你們的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其中分門結黨,我也稍稍相信這話。 19 在你們中間,總不免有結黨的事,好把那些靠得住的人,顯明出來。 20 所以你們這樣聚會,算不得吃主的聖餐: 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爭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醉飽。 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麼?還是藐視上帝的教會,叫那貧乏的羞愧呢?我對你們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麼?我不稱讚。 23 我從主領受所傳給你們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你們這樣作,就是記念我。』 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憑我的血立的新約,每逢喝的時候,你們這樣作,就是記念我。』 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27 所以無論何人,吃主的餅,喝主的杯,若有不合宜的,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28 人當省察自己,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29 凡吃喝,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因吃喝而取罪了。 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懦弱的,和患病的有許多,死的也不少。 31 我們若先自責,就不至於受責。 32 我們這些受責的,乃是被主懲戒,免得我們和世人同被定罪。 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34 若有人飢餓,當先在家裏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取罪戾,其餘的事,等我來,再安排。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36) by ZHU Baohui (1889-197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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