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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1:18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則法;在他那裏住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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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過了三年,我才到耶路撒冷去拜會磯法,和他一起住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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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住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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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三年以後,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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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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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1:18
8 交叉參考  

就領他到耶穌跟前。耶穌定睛一看他,就說:「你是若納的兒子西滿,後來你要叫則法」,則法就是解說伯多祿(磐石)。


後來則法到了安底約吉,因為他有可責罰的地方,我就當面反對他。


但是我按福音的真道,一見他們行的不正,就當着眾人向則法說:「若是你這為猶太人的,隨着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又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他們反倒看出來,傳福音於不割 的人,是託給我的事,就如傳福音於割損的人,是託給伯多祿的。


那在人眼中,為柱石的雅各伯,則法,若望,既認出來所賜給我的恩寵,就向我及巴爾納伯行交手的禮,以表相通: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割損人那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