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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9:16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因為我可誇耀的並不是宣傳福音,這為我是要緊的義務;若不宣傳,我便是有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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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其實我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的,因為這是託付給我的任務,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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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因我不能不傳。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原來,就算我傳福音,也沒有可誇耀的,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我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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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耀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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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哥林多前書 9:16
21 交叉參考  

領過五個銀寶的工友,隨即拿去營利,賺了五個銀寶。


耶穌回答說:「用手扶着犂把往後看的人,不適於進天主的國」。


其實,我們不得不把所見所聞的,傳說給人」。


主回答說:「你去吧,他是我特選的助手,在萬民萬王和以色列人面前,要顯揚我的名。


起來進城,在那裏有人要告訴你應該作什麼」。


我應該為大眾服務,不分希臘人蠻族,不分聰明的昏愚的。


所以對於事奉天主,我可以在基督   耶穌內誇口。


如果亞巴郎因着功勞獲得了成義,他就可以自誇,在天主臺前卻不能自誇。


你們或許在基督內有一萬個老師,但是僅有一個父親;因為我在耶穌   基督內藉着宣傳福音生了你們。


如果別人在你們身上享受這種權利,為什麼我們不能首先享受呢?實際說來,我們從來沒有用過這種權利;反倒忍受了一切,免得給基督的福音生出阻礙來。


同樣主也規定了,使宣傳福音的人靠着福音而生活。


當我到了特羅亞,宣講基督的福音時,雖然主給我打開門,


請告訴亞爾其撲:「要留神善盡主所托付給你的神職」。